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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協73款讀寫臺燈比較試驗 護視達等存安全隱患

中國消費者協會今日發布《選對臺燈,保護視力更安心——73款讀寫臺燈比較試驗報告》,報告顯示,多款品牌樣品存在結構安全隱患、標記不完整、電池容量低于明示值、產品信息不完整等問題,其中,護視達(規格:未來之星X8)未通過高溫外部短路測試,存安全隱患。

檢測結果顯示,在73款樣品中,僅12款樣品各項測試指標良好;19款樣品標記不完整,9款樣品結構存在安全隱患;14款樣品電源線不足1.8米,不方便使用;2款樣品遮光性不佳,形成的眩光易對眼睛造成傷害;45款樣品照度過低或照度均勻度不好,影響照明的清晰度和舒適度;24款樣品色溫不在合理范圍內,影響使用舒適性;9款樣品的一般顯色指數偏低,影響物體正確顯示顏色;2款樣品閃爍性能為低風險水平,2款樣品為高風險水平;29款樣品產品信息不完整,不利于選購和使用;15款充電式臺燈中,有5款樣品的電池容量低于明示值;有一款樣品未能通過高溫外部短路測試,存在安全隱患;3款樣品的電池標識不完整。

標記檢測中,19款樣品標記不完整,主要是未標注功率因數、光源數量、產品型號。其中,小博士(規格:工廠編碼228-B)LED光源數量未標注,未注明功率因數,未標注 X型、Y型或Z型連接的說明;護視達(規格:未來之星X8)燈具上未標注產品型號、額定功率;雅視力Yassrean(規格:H6(白))燈具型號未標注,未標注Ⅲ類符號,(型號:H11P)頻率單位HZ不規范。

結構檢測中,有9款樣品在結構上設計不合理,其中有6款樣品,在6°平穩度試驗時傾倒;3款樣品(外殼均為塑料材質)為非Z型連接,電源線和內部線之間使用了焊接方式,缺少接線端子,給更換電源線帶來不便。

電源線檢測中,有14款樣品電源線長度小于1.8米,其中5款均屬于飛利浦PHILIPS插電式臺燈,對讀寫臺燈的使用移動性、便捷性造成影響。遮光性檢測中,有2款樣品的遮光性指標超出GB/T 9473-2017標準,分別為松偉(規格:SW-285)和歐司朗(規格:LDV-TL-S-5W-AM)。

與此同時,在照度及照度均勻度檢測中,73款樣品中,45款樣品的照度或照度均勻度未達到A級要求,包括美的Midea(規格:MTD5-M/K-11)、得力(規格:4320)、國美(規格:GM-M7)、海爾(規格:E20PK)、名博士(規格:LED-8029)等多品牌規格臺燈。

閃爍檢測中,有69款樣品表現良好,2款樣品為低風險水平,2款樣品為高風險水平。飛利浦PHILIPS(規格:69204)和歐司朗(規格:SMT-12WT4-BK)波動深度存高風險等級。此外,產品信息檢測中,發現29款樣品的產品信息不全。電池容量測試中,有15款為充電式帶電池的臺燈,結果顯示,有三分之一(5款)充電式臺燈電池容量小于其明示值,電池容量小,會導致臺燈的續航時間小于預期。

高溫外部短路測試中,15款充電式臺燈中有1款樣品未通過高溫外部短路測試,為護視達(規格:未來之星X8)。電池標識要求檢測中,有3款電池標識不完整,為道遠·亮眼睛(規格:T3355)、護視達(規格:未來之星X8)和得力(規格:4320)。

中消協提示消費者,在購買讀寫臺燈時,第一,選擇標識齊全的產品。標識是關系安全使用和維修臺燈的重要信息和依據。讀寫臺燈本身及包裝和說明書上,要標注產品所需要的光源類型、一般顯色指數、色溫、生產廠家、生產地址、產品的規格型號以及3C認證的標識等。要避免購買重要參數未予標注的產品。

第二,盡量選擇購買照度及照度均勻度指標達到A級的產品。購買時可坐在正常讀寫位置朝燈看去,感受是否有刺眼眩光等,是否能清晰舒適地閱讀。臺燈在桌面上的照明應該是比較均勻的,并且照明區域應該覆蓋讀寫作業的范圍。

第三,兒童使用臺燈,盡量選用高顯色指數燈具,一般顯色指數不低于80。如果選用低顯色指數的臺燈,反射回兒童眼中的色彩會失去飽和度,造成顏色失真,容易造成視覺疲勞,進而可能會導致近視。

第四,避免使用裸☆禁☆露在外的LED光源,裸☆禁☆露在外的LED光源會使光線直射,可能對視力造成傷害。

第五,盡量避免選擇有光澤的桌面,因為光澤的桌面會反射燈具的亮度,反射眩光可能造成視覺疲勞。

第六,要選擇色溫適宜的產品,根據產品標注的色溫值進行選擇,要選擇不超過4000K的產品。

第七,根據使用環境按需購買。插電式臺燈不受使用時間限制,使用效率高壽命也長,照度均勻度會更穩定,相對來說更適宜讀寫作業;可移動式充電讀寫臺燈,小巧便于攜帶,但使用時間會因電池容量而受到限制,使用體驗會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