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合同簽訂明確事項與有哪些潛規則
隨著社會的發展,房價居高不降,導致很多本想買新房的人不得不轉戰二手房市場。然後買二手房其實並不容易,其中各種相關政策及規則多不勝數,對於新手來說非常容易就被潛規則。下面就來看看二手房合同簽訂明確事項與有哪些潛規則都有哪些吧。
二手房合同簽訂明確事項:
確認身份、產權基本資訊
身份一致:房產證、身份證和簽署合同人要統一,如有特殊情況,需出具有法律依據的公證委託書。
位址一致:房屋地址要按照房產證中的地址嚴格填寫,兩者要一致。
面積一致:房屋面積要按照房產證上注明的面積填寫,房屋附有贈送的小部分面積(不含在房產證或房地證的面積中的),需要在合同的“其他條款”中注明。
權屬明確:房屋權屬要明確填寫產權人或共有產權人的姓名。
約定總房款、稅費和支付方式
付款需寫明:總價款、首付款、尾款、付款方式、付款條件、付款時間。
交易稅費:買賣雙方可以根據擬交易房屋的實際情況,向專業人士或有關部門具體瞭解稅費的專案和稅率,根據買賣房屋的性質和實際情況還可能產生土地增值稅、房產稅、手續費、交易管理費等稅費。
購房者交納的稅費:印花稅(各交一半)、個人所得稅、營業稅。
購房者交納的稅費:契稅、土地出讓金、印花稅(各交一半)。
確定交房細節
具體交房時間:時間要精確日期,避免使用“之前”、“之後”等模糊字眼。
費用結算:物業費、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等於房屋有關的費用。這些都要在購房時核實清楚是否存在拖欠,若有拖欠,應在二手房買賣合同中寫明拖欠費用何時交清,如果因房主未及時還清拖欠費用,所造成的影響應該承擔什麼責任。
明確違約責任
二手房賣方逾期交房的責任。
買房方逾期付款的責任。
非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辦理或按時辦理過戶手續的責任。
買方或賣方單方解除合同的責任。
房屋品質不符合約定的責任。
合同的其他方面
審核:簽約時審核對方身份,審查仲介機構的營業執照和聲譽等。 細看:仔細看合同條款,注意其違約責任是如何約定的,看自己是否能承受再決定是否簽署;合同一般至少一式三份,要查看三份內同是否一致。 不留空:現在幾乎所有的仲介都提供格式化的房地產居間協議,其中又許多條款是要求簽署方在簽訂時填充或選擇,簽訂時一定要對這類條款逐一確定,儘量不留空白條款,以防日後被他人修改,或違規利用。
二手房合同簽訂有哪些潛規則:
看清合同每項條款:一定要關注的就是房屋的產權是否清晰。買方在簽訂買賣合同前,應到房地局產權產籍處查詢房屋的權屬情況,包括該房屋是否抵押、是否受司法限制等情況。必須在確認了房屋的權屬,核實了房屋的產權類型(如房改房、集資房、拆遷安置房等),不同類型的房產,它的土地取得方式及使用年限是不一樣的。
合同最好要當面簽:很多仲介公司在購房者有意購買房屋時,會不失時機的催促購房者簽訂預先製作的一式三聯的格式意向協議,並由購房者支付為數不多的意向金。為了避免先不讓買賣雙方碰頭,意向協議通常由買方先簽,然後由仲介拿給賣方簽,而買方簽字後,一式三聯的意向協議均被仲介拿走。然而,交易合同最好買賣雙方當面簽定,防範出現代簽合同的情況;合同中不能留下“空格”,若有空格一定要劃去。
不要隨便繳納定金:在仲介帶你看房後,如果向你收取購房意向金、履約保證金、購房定金類錢款,一定不要給。因為這款項如果是購房定金,那應該由賣房的房東收取,而不是仲介;如果房東同意由仲介收取,應讓房東在收款收據上簽字確認。
附屬物權歸屬明確:不少購房者表示在看房時看到的房屋配套傢俱在真正交房時卻沒有了。這種現象屢見不鮮,原因是因為在買房前沒有和賣方以及仲介協商清楚。所以購房者在交易合同上一定要把各項物品的歸屬在合同上寫清楚。
以上就是關於二手房合同簽訂明確事項與有哪些潛規則的相關知識介紹,希望對購買二手房的業主有所幫助。在購房的時候可以避免這些潛規則,二手房簽合同是件複雜的事情,慎重對待非常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