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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施工風險無處不在 瞭解如何規避風險

裝修工人在施工中受傷而要求索賠的案件,在每年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都占著不小的比例。也有不少業主在裝修中因工人意外受傷而莫名其妙當了被告。既然知道存在風險,消費者就需要弄清楚風險的構成,更需要瞭解如何規避風險。

裝修施工存在哪些風險?

裝修中人身損害由誰來承擔賠償責任呢?,談到人身損害賠償,首先要理清工人與業主之間的關係。如果業主是與裝飾公司簽訂家裝協定,那麼業主與工人之間只有對其施工提供便利的義務,一旦工人發生意外,由裝飾公司對工人承擔雇主責任。

另一方面,如果工人是業主找來的,比如在路邊找的施工隊,這時就又要區分情況了。如果是承包人將工程承包(有裝修資質),並組織工人施工的,則由該承包人對工人承擔雇主責任。如果業主明知承包人沒有資質或安全生產條件,業主將與承包人承擔連帶責任,如果是業主直接雇傭工人施工的,業主則要承擔雇主責任。在這裡,區別責任的核心是業主與工人是構成雇傭關係還是承攬關係。如果是雇傭關係,作為雇主,業主要對受傷的工人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是承攬關係,如果業主沒有過失則沒有義務去承擔賠償。雇傭的目的是提供勞務,而承攬的目的是完成一定的工作成果;同時工作中的風險在承攬合同中由承攬人承擔,在雇傭關係中由雇主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