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我窩

房產證上加子女名字的危害後果 這些風險要警惕

父母總覺得為孩子買房是愛他們的一種方式,自己的都是孩子的,給他們買房,日後還能免去過戶或贈與的稅費和麻煩。給子女買房看上去是為了他們好,實則有很多弊端,今天小編就來給你說說。

【孩子獨立買房時可能多付首付】

先來看第一種情況:如果沒有給孩子買房,孩子成年後自己購買首套房的情況是怎樣的?按照政策首付應交至少30%,如果是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才二成。二套房的話,商貸首付比例為40%、公積金貸款為30%。

那如果給孩子買過房呢?孩子如果在限購政策出臺前、在未成年時和父母共有房產不超過2套,成年後可獨立購買1套房。有些銀行規定,這套房貸款利率可以享受首套房優惠,但首付卻可能要按照二套房標準,付40%。

【孩子婚後買二套房時可能交房產稅】

我們來看個例子:孩子在未成年時和父母共有2套房產,每套面積在90平方米,如果房產份額事先不做約定的話,默認每人三分之一份額,即孩子名下已經有60平方米房產。成年後孩子以自己名義購買首套房建築面積100平方米,按照政策,首套房無論面積多大,都不計征房產稅。

然而,孩子婚後如果想購買家庭第二套房,假設建築面積是120平方米,則孩子名下的房產總建築面積達280平方米,扣除小家庭一家三口180平方米的免稅面積,還有100平方米需要徵收房產稅,這其中的60平方米的份額就是子女未成年時父母在房產證上添加孩子名字的結果。

【父母住的房子還可能被孩子配偶繼承】

如果孩子在婚後不幸去世,其配偶、孩子和父母同為第一順序繼承人,都有權繼承逝者的所有財產,包括婚前財產。這意味著什麼?如果孩子在未成年時和父母共有房產,孩子名下的房產也將作為遺產分割和繼承,即便這房父母現在還住著。

【離婚了,孩子的房可能還不算你的】

夫妻離婚分財產,這孩子的房子怎麼分呢?如果這房子的所有權是孩子的,那麼它就不屬於夫妻婚姻存續期間內的共同財產。夫妻離婚時,如果孩子沒成年,那誰有孩子的監護權,誰就管理孩子的財產,就擁有房子三分之二的價值。所以啊,如果買這房子時你掏了錢,房產證上寫了孩子名字沒寫你的,日後你離婚了,這房子你還一分錢都分不到。

【房產轉讓抵押麻煩】

如果在房產證上寫的是子女名字,將來如果要將房子轉讓、抵押、擔保等等,都會遇到麻煩。民法規定:“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

也就是說,房產證上如果有未成年子女名字,只有在涉及子女利益的事宜時,才能處置孩子名下的財產,比如治病、出國留學。此外,還得將出售房地產所得款項全部用於撫養未成年人。如果日後孩子提出了異議,認為父母侵犯了其合法權益,父母還要承擔賠償責任。

要是你實在想把這房子賣了,房產證上卻只有孩子一人的名字,在符合上述規定的情況下,父母必須提供監護人簽名保證其具有監護人資格,還要提供保證書保證出售房產是為了未成年人利益,而且這保證書必須經過公證處的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