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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要怎麼定 才對裝修業主最有利呢

小編為了怎麼給大家省錢、怎麼保障大家的利益可是操碎了心,考慮到新裝修業主不擅長對付裝修公司,對於裝修合同中的裝修付款方式方面,到底選擇怎麼樣的裝修付款方式能夠最大保障自己的權益呢?下面小編就和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在一般的裝修合同中都會對裝修付款方式有這樣的約定“第一次付款在開工三日前支付55%;第二次付款在工程過半時付40%(隱蔽工程結束時);第三次付款在竣工驗收合格時付剩餘的5%”

然而這樣的裝修付款方式,顯然對業主不利,所以應該和裝修公司商量按照對業主較為有利的3331裝修付款方式簽訂到合同裡。按照這種支付方法,就是“材料進場驗收合格支付30%;中期驗收合格支付30%;竣工驗收合格支付30%;保潔、清場後支付10%。(第一個30%也可以在開工前支付)”這樣,主動權就掌握在業主手裡了。

知識普及:3331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後,客戶先付30%的定金,然後安排生產,出貨後客戶才付30%的貨款,當客戶收到單證之後再付30%,剩下的10%在確認貨物合格之後才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