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關於屋宅風水的30條宜忌
(1)城鄉取裁不同----鄉村氣渙,立宅取裁之法,以山水兼得為佳;城市氣聚,雖無水可收,而有鄰屋之凹凸高低,街道之闊狹曲直。凹者低者闊者曲動者為水;直者凸狹者特高者為山。
(2)挨星----陽宅挨星,與陰陽無異,以受氣之元運為主,山向飛星,與客星之加臨為用。陰宅重向水,陽宅重門向。然門向所以納氣,如門外有水放光,較路尤重,衰旺憑水,權衡在星之理,蓋亦無稍異也。
(3)屋向門向----凡新造之宅,屋向及閘向並重。先從屋向斷外六事之得失,倘不驗再從門向斷之,若屋向既驗,不必複參門向,反之,驗在門向,亦可不問屋向也。
(4)堂局環境----凡看陽宅,先看山川形勢氣脈之是否合局,後看路與周圍之外六事,及鄰家屋脊牌坊旗杆墳墩古樹等物,落何星宮,辨衰旺以斷吉凶。
(5)大門旁開----凡陽宅以大門向首所納之氣斷吉凶,大門旁開者,則用大門向與正屋向,合兩盤觀之,外吉內凶,難除瑕疵;內吉外凶,僅許小康。
(6)屋大門小--凡屋及閘須大小相稱,若屋大門小,主不吉,然屋向門向皆旺,屋大門小亦無妨。
(7)乘旺開門----凡舊屋欲開旺門,須從舊屋起造時,某運之飛星推算,如一白運立壬山丙向,旺星到坐,原非吉屋,到三碧運在甲方開門,方能吸收旺氣,緣起造時向上飛星三碧到震,交三運乘時得令,非為地盤之震三也,若開卯門亦須兼甲,以能山向元同之氣也。
(8)新開旺門----凡舊屋新開旺門後,其斷法,可竟用門向,不用屋向也,打灶作房,亦從門向上定方位,則先按:此指旺門大開,原有大門堵塞或緊閉者而言,須辨方向之陰陽順逆與乘時立向無異,若開便門以通旺氣,則取同元一氣,仍照起造立極之屋向斷之可也。
(9)旺門蔽塞----凡所開旺門,前面有屋蔽塞,不能直達,從旁再開一低小便門以通旺門,則小門只作路氣論,不必下盤。
(10)旺門地高----旺門門外有水,本主大吉,但門基反高於屋基者,雖有旺水不能吸收;門基高於門內之明堂者亦然,若門外路高,當別論也。
(11)裡同----凡宅內有裡同,不見日光者,作陰氣論,二黑或五黃加臨,主其家見鬼,即使不逢此二者,亦屬不吉。
(12)造灶----不論宅之生旺衰死方,均可打灶,但生旺方可避則避。以火門為重,灶神坐廟可弗問焉。火門向一白為水火既濟,向三碧四綠為木生火,均為吉灶,灶門向八白,火生土為中吉,向九紫亦作次吉論,但宮究嫌火大熾盛耳,六白七赤火門不宜向,因火門所朝之向,乃造屋時向上飛星所到之活方位,兆指地盤九星言也。
(13)糞窖牛池----穢濁不宜響邇,五黃加臨則主瘟疫,二黑飛到亦罹疾病,以較遠之退氣方為宜。
(14)隔運添造----凡屋同運起造,固以正屋為主,如後運添造前後進,或側屋而不開另大門者,亦仍作初運論,不作兩運排也。若添造之屋另開一門獨自出入,方作兩運排,倘因後運添造而更改大門,則全宅概作後運論可也。
(15)分房挨星----凡某運起造之宅,至下運分作兩房者,仍以起造時之宅星圖為主,而以兩邊私門為用,蓋星運定於起造,不因分房而變動。分房以後,各以所住局部之星氣推斷吉凶可也,同運分房者類推。
(16)數家同居----宅之中數家或數十家同居,斷法以各家私門作主,諸家往來之路為用,看其路之遠近衰旺,即知其氣之親疏得失也。
(17)分宅----宅劃作內室,另立私門者,從私門算;但全宅通達毗連,仍作一家排,不從兩宅斷也。
(18)逢囚不囚----向星入中之運,如二四六八進之屋,逢囚不囚者何也,因中宮必有明堂,氣空可作水論,向星入水,故囚不往。若一三五七進之屋,中宮為屋,入中便囚,但向上有水放光者,亦囚不住。
(19)店鋪----凡看店鋪,以門向為君,次格櫃檯,又次格財神,俱要配合生旺,若門吉,櫃檯凶,財神凶,吉中有疵,主夥友不和或多阻隔,其衰旺之氣,皆從門向吸受。
(20)吉凶方高----宅之吉方高聳,年月飛星來生助越吉;來克泄則凶。若凶方高聳,年月飛星來克泄反吉;來生助則凶。此指山上龍之方位也。(按:即山星挨到之方位也。)
(21)竹木遮蔽----陽宅旺方有樹木遮蔽,主不吉,竹遮則無礙,然亦須疏朗,因竹通氣故也。衰死方有樹木反宜。
(22)一白衰方----陽宅衰氣之一白方,有鄰家屋脊沖射者,主服鹽鹵死,獸頭更甚。
(23)財丁秀----財氣當從宅之向水或旁水,看旺在何方,加太歲斷之。功名當從向上飛星之一白四綠方,看峰巒或三叉交會,流神屈曲處,加太歲合年命斷之。丁氣,當從宅之坐下及當運之山星斷之,其驗乃神。
(24)流年衰死重臨與旺星到向----陽宅衰死到向是某字,逢流年飛星到向又為某字,(即歲星運星並臨)主傷丁。旺星不到向之衰宅,逢流年旺星到向,亦轉主發禍,陰宅同斷。(若生氣到向或有城門訣可用者例外)
(25)鬼怪----衰死方屋外有高山或屋脊,屋內不見,名為暗梁,屋運衰時,陰卦主出鬼,陽主出怪,然必須太歲月日時加臨乃應,初現時有影無形,久而彌顯,或顛倒對象,捉弄生人。枯樹沖射,屋運衰時,陰卦亦主鬼,陽卦主神,陰陽互見主妖怪。
(26)路氣----路為進氣之由來,衰旺隨之吸引,離宅遠者應微,然亦忌沖射,名為穿砂,有凶無吉,二宅皆然,貼宅近路與宅中內路,尤關吉凶,故內路宜取向上飛星之生旺方,合三般者吉;而外路,亦須論一曲之首尾,察三灣之兩頭,看其方位落何星卦,灣曲處作來氣,橫直者作止氣,其法系從門上所風者排也,天無五歌雲:“酸漿入酪不堪斟,即言屋吉路凶之咎也。
(27)井----井為有源之水,光氣凝聚而上騰,在水裡龍神之生旺方作文筆論,落在衰死 克主凶禍,陰宅亦然。
(28)塔----塔是挺秀之形,名曰“文筆“,在飛星之一四一六方,當運主科名,失運亦主文秀。若在飛星七九二五方,主興災作禍,克煞同斷,陰宅亦然。
(29)橋----橋在生旺方,能受蔭,落衰死方則招殃,石橋力大,木橋力輕,二宅同斷。
(30)田角----取兜情,忌反背尖射,二宅皆然。 (來源雅虎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