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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合同簽訂之前需要敲定的三件事 這些都確定了嗎

下面裝一網就和大家說說在簽訂裝修合同前應該核實的三件事以及裝修合同中的四大陷阱,各位一定要注意咯。

簽訂裝修合同前應該核實的三件事

施工的資格和信譽

對工程施工的乙方,在選擇時一定要注意其資格與信譽,按有關規定需具法人資格和一定建築資質等級。因此在簽訂合同前應向乙方索取企業營業執照與資質等級證書的影本,並有權讓乙方提供進位證。另外在選擇施工方時還應注意考察信譽情況。

工程承包方式

常見的工程承包方式有幾種: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包工半包料等。這些承包方式看起來似乎很簡單,其實真正容易出問題的就是在這裡,包工包料顧名思義就是材料、施工均由施工方提供,甲方只需按要求付一定的錢就可以了。然而有許多施工方為得到更多的利益,在工程中使用一些廉價的或不合格材料,或許看不出來,而使用時就會出現很多問題。所以在簽訂合同前一定要將預算及要求做得十分詳細,在材料上甚至要求其精確到具體品牌、型號及品質類別等,在施工要求上也同樣可以列出具體的操作要求。

付款方式與驗收標準

付款方式是合同中重要的一項。為了更有效地保護自己,最好不要在施工未完工之前將全部款項付清,這樣會令您處於一個非常被動的位置,現在已有施工裝修公司推出不收任何預收費,或是預收一小部分定金,而完成後交全款的服務,這都有利於保證工程能按您的要求進行下去。驗收標準也同樣很重要,可以按國家標準對工程進行驗收品質。另外,還要對施工期限、誤工責任、施工準備及支援工作、違約責任及臨時增減、改動工時的結算方式、保修時間等細節逐個進行推敲、爭取,以從更大程度上保護自己。當然您別忘記合同要去有關法律部門進行公證。

裝修合同中的四大陷阱

1、“保修”不可輕信

在裝修合同裡,“工程驗收”一項裡包括了“保修”的內容。保修期長短不一,一般一到三年。但實際上,只要裝修完工時沒有出現品質問題,保修的實質意義就不大了。因為一旦工程出現了問題,也很難界定是什麼原因引起的。比如,業主家的門開裂了,家裝公司會說是因為家裡的環境太幹。甚至會把責任推到建材商身上。

雖然現在有的合同也約定,在保修期結束後,業主才付品質保證金(即尾款)。但這部分款項通常只占工程款的5%。實際上,家裝公司早就從別的地方把這點錢找齊了。即使出了問題,業主拒付品質保證金,家裝公司也沒多大損失,事情也就這樣不了了之了。

2、自購建材成負累

一般情況,對於家裝公司購買的建材,業主都會比較謹慎。會嚴格審查其品牌、廠家等,並在合同中注明。但對自己購買的建材卻疏忽大意,為家裝公司留下了把柄。

如果業主自己購買裝修建材等家裝材料時,在合同中務必要標明產品的序號、名稱、廠家、品種、規格、數量等內容。有的業主覺得自己採購的東西肯定沒問題,就不在合同中注明,給了家裝公司可乘之機。一旦出現問題,家裝公司就會據此推卸責任,說是業主購買的建材有問題。

3、模糊詞彙生事端

在裝修合同中,有些含糊不清的說法,責任認定帶來了隱患。諸如,“按實際發生額計算費用”等。“按實際發生額計算費用” 是個水分很大的概念。什麼是實際發生額,也不好界定。一方面,業主無法限制工人的施工損耗,另一方面,工人的人工費用計算也不統一,有按人頭算錢的,也有按專案工時算錢的,業主很難準確地掌握有多少工人幹了多長時間。

4、“增項”暗藏機關

在家裝合同中,一般都會有這樣的約定:除由於施工方的原因造成的增項外,業主要求修改和增加的專案由業主承擔費用。家裝公司就經常利用這一條款來鑽空子,胡亂收取費用。比如,在下水管道的改造中,只標明水管的價錢,但不標明需要用多少管道。最後,實際使用了多少,只能聽家裝公司的說法了。對於埋藏在牆體內的電線等,就更容易發生此類狀況了。

此外,還有一種情況,有些業主為了使房間個性化,主動要求增加一些設計。裝一網認為,本來業主增加項目的做法會打破房間的整體風格,但家裝公司為了多收取增項費,也對此不予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