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繼承有細規 看看你是第幾繼承人
作為主要的固定財產,房子是很多家庭傾注了一代甚至兩代人的心血而購買的,越來越多的房產在老一代人去世之後也面臨遺產繼承的問題,而很多讀者對如何繼承或者繼承需要什麼條件都不太瞭解。一位王女士打電話諮詢:其公公于兩個月前去世,丈夫是家裡獨子,公公生前名下有兩處房產,但公公去世的時候並沒有遺囑之類的材料,王女士不知道這種情況下該需要如何繼承財產?同時,如果有繼承權繼承財產需要注意些什麼?根據王女士情況,高參謀對有關房產繼承的相關問題簡單整理,供讀者參考。
一、弄清概念
房產繼承是指按照《繼承法》的規定,依照法定的程式把被繼承人遺留房屋所有權及其土地使用權轉移至繼承人的法律行為。
二、房產繼承發生條件
法律規定的繼承權,只是繼承人享有的一種期待權,如果被繼承人沒有死亡,繼承關係就不會發生,只有在被繼承人死亡以後,繼承權才會成為既得權。遺囑繼承權的實現,必須存在被繼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遺囑和被繼承人已死亡,否則遺囑繼承關係也不會發生的。如父母健在,其房地產子女就不能繼承。父母意願將自己的房產贈與子女是可以的,但這種行為叫生前贈與,不叫繼承。
繼承人依法取得的遺產,必須是被繼承人生前個人所有的合法財產或者是依法可以繼承的其他的合法財產權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財產、夫妻共有財產以及合夥財產不加分割作為遺產來繼承。一切非法所得的財產不屬於遺產,不得繼承。
三、法定繼承的順序
根據《繼承法》第十條的規定,遺產按照下列的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首先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四、房屋繼承步驟
1.房屋評估:首先必須通過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的價格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準確的物業市值價格。
2.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如有遺囑應出示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原件。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願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3.房屋測繪: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4.繼承登記: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並遞交上述資料後,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並核發回執。待一切資料審核後,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5.規定需遞交的其他資料:如涉及該房屋權屬等事項是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必須繳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如該房屋經實地測繪,發現已經改建或存在違法建設的,必須提交規劃部門的報建審核書或處理決定書。
五、房屋繼承公證所需材料
被繼承人死亡證明(外銷房需公證);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外銷房需公證);戶口名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係的證明檔(原外銷房需公證);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於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採納);繼承人的身份證件(原外銷房需公證);其他公證處要求提供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