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工程四方面完整驗收
木工工程是一項專業性比較強的裝修工程,那麼木工工程所需要遵守的規範也是非常精細的,業主們在木工工程驗收環節就需要格外注意了,可以從以下四方面進行全面驗收。
一、細木製品工程
1、適用於窗簾盒、散熱器罩、門窗套、木護牆、踢腳板、護欄、木扶手、固定式櫥櫃、裝飾線工程品質驗收;2、工程所用材 料的品種、規格、材質、性能應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規範、標準的規定。
3、材質要求:
(1)工程製作應用烘乾木材、木材含水率不得大於12%。
(2)木材表面不得有死節、裂縫、蟲眼。
4、細木製品安裝必須粘釘牢固無鬆動,襯板與飾面板應粘結密合,不得起層、起鼓。
5、窗簾盒、窗臺板與基體連接嚴密、棱角方正,同一房屋內的位置標高及兩側伸出窗洞口外的長度應一致。
6、本護牆表面應平整光潔,棱角方正,線條順直,顏色一致,不得出現裂縫開膠,與踢腳板連接處無縫隙。
7、踢腳板:上口平直,接縫嚴密,出牆厚度一致。
8、頂角線:掛鏡線、腰線等應順直,緊貼牆面,膠圈收口正確,木線對接宜採用45度加膠坡接,接頭不得有錯位離縫現象。
9、欄杆扶手:
(1)護欄高度、欄杆間距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2)玻璃護欄欄板應採用厚度不小於12mm的安全玻璃。
(3)護欄、扶手材質和安裝方法應能承受規範允許水準荷載、扶手高度應不小於0.9m,欄杆高度應不小於1.05m、欄杆間距不應大於0.11m。
二、吊頂工程
1、適用於以輕鋼龍骨、鋁合金龍骨、木龍骨等為骨架,以石膏板、金屬板、礦棉板、木質板和格柵為飾面材料的吊頂工程品質驗收。
2、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種、規格、品質、顏色圖案、固定方法、基層構造應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規範、標準的規定。
3、吊頂龍骨不得扭曲、變形,木質龍骨無樹皮及蟲眼,並按規定進行防火和防腐處理,吊杆佈置合理、順直,金屬吊杆和掛件應進行防銹處理,龍骨安裝牢固可靠,四周平順。
4、吊頂罩面板與龍骨連接緊密牢固,陰陽角收邊方正,起拱正確。
5、紙面石膏板可用沉頭螺釘與龍骨固定,釘帽沉入板面,非防銹螺釘的頂帽應做防銹處理,板縫應進行防裂嵌縫,安裝雙層板時,上下板縫應錯開。
6、罩面板與牆面、窗簾盒、燈槽交接處應接縫嚴密,壓條順直、寬窄一致。
7、吊頂內填充的吸音、保溫材料的品種和鋪設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並應有防散落措施。
8、燈具、電扇等設備的安裝必須牢固,重量大於3公斤的燈具或電扇以及其他重量較大的設備,嚴禁安裝在龍骨上,應另設吊掛件與結構連接。
9、玻璃吊頂應採用安全玻璃,搭接寬度和連接方法應符合設計要求。
10、吊頂飾面板表面應平整、邊緣整齊、顏色一致,不得有污染、缺棱、掉角、錘印等缺陷。
11、吊頂工程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標準。
三、木門窗工程
1、木門窗的木材品種、材質等級、規格、尺寸、框扇的線型應符合設計要求。
2、木門窗應採用烘乾的木材,含水率不宜大於12%。
3、木門窗框與磚石砌體、混凝土或抹灰層接觸部位以及固定用木磚等均應進行防腐處理。
4、建築外門窗安裝必須牢固,嚴禁在砌體上用射釘固定。
5、木門窗的安裝位置、開啟方向及連接方式應符合設計要求。
6、木門窗扇必須安裝牢固、開關靈活、關閉嚴密,無走扇、翹曲現象。
7、膠合板門,不得有脫膠、刨透表層等現象,上下冒頭的透氣孔應通暢。
8、木門窗框與牆體間隙的填嵌材料應符合設計要求,填嵌應飽滿。
9、木門窗表面應潔淨,不得有刨痕、錘印。
10、木門窗的割角拼縫嚴密平整,框扇裁口順直,刨面平整。
11、木門窗披水、蓋口條、壓縫條、密封條的安裝應順直,與門窗結合應牢固、嚴密。
12、木門窗製作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規定。
四、輕質隔牆
1、適用於以輕鋼龍骨、木龍骨為骨架,以紙面石膏板、膠合板、水泥板為面板的工程驗收。
2、隔牆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種、級別、規格和隔聲、隔熱、阻燃等性能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有關規範、標準的規定。
3、輕鋼龍骨安裝要符合產品的組合要求,安裝位置正確、連接牢固無鬆動。
4、面板安裝必須牢固無脫層、翹曲、折裂、缺棱、掉角5、木質龍骨和木質罩面板在安裝前應進行防火處理。
6、木質罩面板接頭位於龍骨中心,明縫或壓條寬厚基本一致,與龍骨結合嚴密。
7、在輕鋼龍骨上固定罩面板應用自攻螺釘,釘頭略埋入板內但不得損壞紙面,釘眼處應做防銹處理。
8、潮濕處安裝輕質隔牆應做防潮處理,而如有設計要求,可在掃地龍骨下設置用混凝土或磚砌的地枕帶,一般地枕帶高度為120mm,寬與隔牆寬度一致。
9、隔牆內填充材料應乾燥、鋪設厚度均勻、平整、填充飽滿,應有防下墜措施。
10、罩面板表面應平整、潔淨、拼縫嚴密、壓條順直、不露釘帽。套割電氣盒蓋位置準確,套割整齊。
11、輕質隔牆工程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