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人要為貸款人擔責 買房貸款擔保人條件
買房貸款是否需要擔保人?很多有過貸款購房經歷的朋友都表示銀行並未提出這麼一個要求。那麼,買房貸款什麼情況下需要擔保人?買房貸款擔保人條件有哪些?買房貸款擔保人又要承擔哪些責任呢?
一般情況下,買房貸款以房子作為抵押,不需要另外再找人作擔保,特別是借款人各方面條件均比較理想,收入高、職業穩定、信用良好的,一般不需要增加擔保人。但如果銀行覺得借款人某些方面條件不足,就會拒貸或者要求增加擔保,買房貸款就會有擔保人。
一、銀行對買房貸款擔保人條件的規定
第一,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保證人身份訂立保證合同後,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作為保證人的公民,也可以是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
第三,可以充當保證人的包括: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聯營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經民政部門核准登記的社會團體;經核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鄉鎮、街道、村辦企業。
第四,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搆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企業法人的職能部門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
第五,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充當保證人。而從事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為保證人的,如無其他導致保證合同無效的情況,其所簽定的保證合同應當認定為有效。
第六,國家機關在接受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提供的借貸的過程中,並經國務院批准後可以作為保證人。其他情況下不允許作為保證人。
二、買房貸款擔保人責任
擔保人如果貸款人不能如期償還貸款,房貸擔保人將承擔連帶償還貸款的責任,同時房貸擔保費一般是銀行為了規避房貸風險,需要貸款人提供擔保人的擔保證明所支付的費用。
1、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要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所以為他人提供擔保要承擔很大的責任。而以房產抵押貸款則需要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手續才可以生效。
2、借款人去世後,銀行可以對其抵押物進行處置或由擔保人承擔。
顯然,買房貸款擔保人必須具有足夠的代償能力,它可能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是,擔保人是有代償責任的。對此需要有清醒的認識。